央广网北京12月9日消息(记者牛谷月)近日,格力电器因专利侵权被判赔偿奥克斯空调合计约1.67亿元的消息引发热议。

据媒体报道,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起诉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电器”)和宁波甬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甬格公司”)等的两例侵害发明专利权案审理终结,格力电器需要赔偿奥克斯空调合计约1.67亿元。

对此,央广网记者致电格力电器董事会秘书求证,对方回应称,上述案件判决为一审判决,格力电器已经提起上诉。对方表示,涉案专利已于2020年进入无效期,对此,格力电器也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案件目前在经营上(对格力电器)没有什么影响,就看市场的反应吧。”格力电器董事会秘书方面表示。

据媒体报道,奥克斯相关人士表示,公司对上述案件无回应计划,“公司未来会专注主业,在智能制造、科技创新领域继续加大投入。”

(图源自CFP)

据悉,上述两起案件均与一项“压缩机”发明专利(专利号:ZL00811303.3)有关。

原告奥克斯诉称,公司经过对格力电器生产和销售的两款空调做技术比对发现,两项产品已经落入了原告专利权要求的保护范围,要求被告格力电器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外,奥克斯还要求格力方面赔礼道歉并发表声明,赔偿经济损失9600万元和7060万元。

记者了解到,涉案的“压缩机”专利由奥克斯从日本东芝收购而来。专利的申请日为2000年8月11日,到2020年8月已自然终止。原专利权人东芝开利空调系统株式会社于2018年将该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奥克斯,并将针对转让前发生的第三方侵权行为追究侵权责任并获取损害赔偿的权利一并转让。

2019年1月,奥克斯起诉格力电器就“压缩机”专利侵权,法院于2019年1月27日受理。此后,格力发起了两次关于管辖权异议,均被驳回。经过较长时间的司法鉴定程序,宁波中院于2021年7月19日和2021年10月15日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格力电器曾两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对涉案专利作出无效宣告。2021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宣告该专利权“部分无效”。

(截图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格力公司辩称:一,涉案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保护的范围,不构成侵权;二,涉案侵权产品使用的是现有技术,不侵权涉案专利权;三,奥克斯请求的赔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判决书显示,宁波中院认为,格力电器涉案的技术方案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和要求10的保护范围;格力的现有技术抗辩请求不成立;对原告就涉案专利相关的两个型号的空调产品所主张经济赔偿9600万元和706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格力电器方面对央广网记者表示,针对上述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据公开资料,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法定代表人董明珠,拥有格力、TOSOT、晶弘三大品牌,主营家用空调、中央空调、空气能热水器、手机、生活电器、冰箱等产品。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黄若愚,经营范围包括空调器及配件、制冷机器配件等的制造、加工、销售、安装、维修等。

身处相同赛道,两家公司早有渊源。202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就曾在提交的建议中多次以奥克斯为例,指出奥克斯屡次抄袭格力专利,建议打击“专利流氓”;此外,“格力电器举报奥克斯”事件也曾轰动一时,2019年6月格力电器公开发表举报信,举报奥克斯生产的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最终奥克斯空调因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被要求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十万元;不仅如此,近年来,两家公司之间还曾发生多起法律诉讼案件,有媒体统计,此前多场官司中,奥克斯已累计被判赔偿格力电器近5000万元,不少网友戏称,此次格力因专利侵权被判赔偿奥克斯约1.67亿元,是来自奥克斯的“大反击”。

记者注意到,据格力电器财报,2021年三季度,格力电器营收470.83亿元,同比下降16.5%;归母净利润61.88亿元,同比下降15.66%。股价方面,格力电器12月9日收盘报36.87元每股,一年内市值蒸发近2000亿元。业绩股价双低迷的格力电器又将如何应对此次赔偿金额高达1.67亿元的专利侵权风波?央广网科技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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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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